一、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明、技能测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测试。我省教育考试规定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考生身份,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二、考生自带白色护士服、护士帽(或圆顶帽)、一次性医用口罩、护士表、护士鞋、签字笔和发网,所有自带物品不可做任何标记。
三、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报到和考试的日期时间,按时到达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济南)考点。考生于考点入口接受人脸识别核验。
四、考生进入封闭区前,须在报到处报到,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接受第一次安检,按指示进行签到。
考生报到前,必须将所有与考试无关个人物品放置在考试封闭区外指定位置(包括手机等通讯设备、书本杂志、资料文档、电子产品等),只携带考试规定必需用品和必要证件进入封闭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进入封闭区。
五、考生依次通过智能安检门,接受第二次安检。
六、考生报到完成后,进入封闭区候考,在候考室入口须自觉向工作人员出示考试证件,接受第二次安检,然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位置就坐,将考试证件放在座位上备查,在候考室内应全程保持安静。
考生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随机抽取本场考试编号佩戴在左胸,按工作人员指示完成编号核验和身份核对工作,并按考试编号顺序依次离开候考室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七、考试进行中,考生必须服从引导员的引导,按考试流程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前将身份证与准考证交场外工作人员暂存,考试结束后取回。进入考场后,听考官开始指令后方可开始操作,工作人员按试题规定的考核时间计时,考试时间到立即终止操作。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有疑问和诉求,须当场举手提出,所有问题须在考场内解决,未处理完毕前不要离开考场。
八、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聚集、聊天,或做出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的行为。
九、考生在报到、资格审查、候考及参加考试过程中应按工作人员指令有序行动,保持人员间距。
十、迟到考生处理:考生应严格按照自己所在考试场次的规定时间进行报到和参加考试。如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考点不予安排考试。
十一、考生要遵守纪律,诚信考试。要严格遵守《考试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履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中的各项承诺。对违规作弊或代考替考者按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及《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