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2025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总体要求
各系部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及3月20日校长办公会精神进行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范围和要求,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工作,并按有关程序和时限要求报送评审材料。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评选办法
各系部要成立以系领导为组长,辅导员、教师及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根据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根据班级综合测评排名,并结合学校分配的名额,择优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在全系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日常表现、获奖情况,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根据公示后的结果填写各类奖项对应的《申请(审批)表》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真审核各系评选情况,确定候选人员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审查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校长办公会通过后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评选标准可参考附件1《山东医专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标准》。
三、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
1.报送内容
国家奖学金评审纸质材料报送内容包括: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需系部领导签字,报告需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各一份;
2.报送时间及方式
国家奖学金(金额10000元/每生每年)获奖学生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6日。各系部根据评审系统要求,按时报送、审核。
(二)省政府奖学金(金额6000元/每生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6000元/每生每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金额5000元/每生每年)、国家助学金(秋季学期金额生均1850元)
1.报送内容
省政府奖学金纸质材料报送内容包括: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评审报告要求同上)、《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内容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评审报告要求同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报送内容包括: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评审报告要求同上)、《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助学金只需报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
2.报送时间及方式
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备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22日。各系部根据评审系统要求,按时报送、审核。
(三)名额分配
名额分配见附件3《2025年山东医专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四、其他事项
(1)各系部要充分认识奖助学金政策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相关制度规定,杜绝暗箱操作、轮流坐庄、截留、挪用、盘剥克扣及平分资助资金的违规违纪行为,违者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对于各系报送的获奖学生中经评审专家认定确实达不到相关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的,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不再允许更换人选。
(3)各系部要进一步规范评审公示制度,在系部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校级公示应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班级、系的公示时间以及节假日不计入5个工作日内。
(4)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分秋季春季两学期发放),具体标准由高校结合实际在2600-48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分为1、2、3档,金额为2600元、3700元、4800元。已享受政策性生活补助的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5)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等作为重点资助对象,要给予不低于平均标准的国家助学金。未享有助学金的同学,需要学生形成主动放弃助学金资助的书面材料(附件2)《主动放弃助学金资助原因模板》。
联系人:问蔚然 15069961019
附件:1.山东医专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标准
2.主动放弃助学金资助原因模板
3.2025年山东医专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