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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8  来源:   点击量:

    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2024级学生。

二、评选奖项

学习优胜奖、素质拓展奖、特殊贡献奖。

三、评选指标

奖项

分类

金额

比例

学习优胜奖

一等奖

500

学生总数5%

二等奖

400

学生总数10%

三等奖

300

学生总数15%

素质拓展奖

素质拓展奖

400

学生总数10%

特殊贡献奖

级别

国家级

省级

数量

一等奖

5000

2000

学生参赛获奖实据。团体(队)获奖按相应类别的120%奖励。

二等奖

3000

1000

三等奖

2000

600

优秀奖

600

400

四、评选程序

根据《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十无”和学生管理“十不准”规定》和《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的有关要求和评选程序推荐候选人,推荐名单在系部内公示2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将对各系部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如有不符合评选要求的学生,直接取消其评选资格,不再增补名额。

五、评选要求

(一)严格按照《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和《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评选工作,推荐奖学金获得者无违反《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十无”和学生管理“十不准”规定》的行为。

(二)特殊贡献奖参评者(团队项目由负责人)需填写申请表,同步提交所参与赛事的正式通知文件(加盖主办单位公章)及获奖证书复印件,逐级审批。

(三)除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外,其余赛事应符合以下条件

1.赛事须由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如省教育厅)正式发文组织;

2.赛事须以线下方式举办,仅通过线上报名或线上形式参与的比赛不予受理;

3.获奖证书中,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如省教育厅)须作为首位用印单位(即证书盖章栏第一顺序单位)。

未满足上述条件或材料缺失的,取消其参评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六、材料上报

(一)请各系部于10月10日前将本系部申请特殊贡献奖的材料,按照附件3格式要求,发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管理科邮箱xsglk@sdmc.edu.cn,邮件主题为“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特殊贡献奖—X系部”。

(二)其他材料(附件1、2),请于10月14日前发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管理科邮箱xsglk@sdmc.edu.cn,邮件主题为“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奖学金—X系部”,联系电话:0539-8212599。


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奖学金推荐名单

附件2.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奖学金发放信息统计表

附件3.山东医专特殊贡献奖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