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管,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我校启动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综合评价工作,实施工程质量“红黑榜”制度,由纪委、财务审计处、总务基建处和工程监理单位、审计单位共同对所有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评价。
组织相关部门制订了《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信誉“红黑榜”制度实施办法》,并设计了各种评分表格,开设工程“红黑榜”,对评分高的单位列入“红榜”,评分低的单位列入“黑榜”,凡是列入“红榜”的,在学校今后的其他工程招标中予以加分奖励,而列入“黑榜”的,禁止参与学校今后的各类工程招标、施工。
今后,学校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合同后,同时向施工企业送达《建设工程告知书》,由总务基建处代表学校监督施工单位执行,进行日常检查考核,并作为“红黑榜”评价指标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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