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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岩土勘察招标文件
来源: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时间:2009-03-24     浏览次数:

我校经临沂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教育用地607亩,并经山东省发改委批准立项建设山东医专临沂新校区。校园总体规划、详细规划设计已报临沂市规划局、临沂市政府规划委员会审批通过。现准备对一期建设工程进行岩土勘察,拟通过招投标方式选用技术力量强、企业管理规范、勘察质量高、社会信誉良好的岩土勘察单位参与投标,公平竞争。有不良业绩行为的勘察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临沂大学(筹)职工宿舍区(聚才六路)以北,滨河路以西,规划临西九路以东,原北外环以南。

2、工程规模:一期建筑总面积10.3万㎡。其中教学楼2栋、实验楼3栋、行政楼1栋、学生公寓3栋、服务楼1栋、餐厅礼堂1栋。

二、勘察要求

1、勘察作业及勘察报告资料必须符合现行的勘察规范要求,作业现场必须始终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在场,保证勘察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2、勘察工期在合同规定的开工日始20天完成。

三、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提交勘察报告后付款60%,工程主体完成付20%,工程竣工验收后付20%。

四、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岩土勘察资质及相应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持有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书。

4、招标文件到财务审计处登记领取。

5、投标单位可自行到新校址踏勘现场。

6、投标单位不得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参与竞争,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标书要求

1、标书正本1份、副本2份。

2、标书内容: ①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②企业简介、工程勘察业绩;③勘察平面布置图;④勘察综合报价,单价/m,勘察工期;⑤质量保证、服务承诺。

3、标书要求密封,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时间送达。

4、标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无效:①标函未密封;②标函字迹模糊,辨认不清;③标函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章;④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⑤迟到标函。

六、标书送达地点

山东医专财务审计处,截止日2009年3月27日中午12点前。

联系人:齐祥爱、吕剑 电话:8235084 13583951951

七、开标时间

2009年3月27日下午3点。

八、开标评标

届时由学校招标机构临时抽取评标小组成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参加开标,审查标书资料、评标,确定中标单位,纪委专人监督进行。

九、评标原则、办法

依据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择优定标的原则,评委将根据企业信誉、业绩、技术水平、勘察质量、服务承诺、工程报价、勘察工期等综合评定,最终以小组成员投票结果确定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

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时间前来签订勘察合同书。

投标单位对以上文件内容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或口头提出,我方给予解释。

附件:校区总体规划一期工程总平面图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9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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