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鲁高工委通字[2013]3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党政干部、共青团干部、专职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人员。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自觉服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2.熟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业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善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工作,主动做好面对面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努力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勤奋学习,善于思考,撰写有观点、有深度、有说服力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论文,不断提高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5.注重创新,积极研究探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内容、新手段、新方法、新途径,能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意见。
各部门根据条件推荐1名候选人。推荐名单请于5月13日下午5:00前报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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