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发展的需要。根据《2013年夏季征兵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今年的征兵工作,仍然按照现行《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执行。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征集主体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对今年上半年预征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实行优先征集。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尽量多征集2013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2012年入校的学生。
男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3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为2013年8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8月1日起算。
按照济南市征兵办公室的通知要求,我校自6月20日至7月3日,组织征兵报名工作。报名需准备的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学校证明。请各系部尽快统计好报名人员,以系部为单位,将名单送保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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