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通过2015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笔试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以下要求由考生本人参加资格复审:
6月24—25日,8:00-11:30,14:00-17:00。
(济南市二环南路5460号行政办公楼105房间东门)
4、《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本人签名;
留学回国人员一并提供教育部认证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在2015年4月16日前取得)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历、专业、专业方向以及能够顺利毕业的证明,并加盖学校或教务部门公章。
8、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
9、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面试前3天未与我校联系的,视为自动弃权。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发放《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单》,按通知单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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