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保证有履约能力。
3、供应商须必须是济南市相关食品合法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或个体经营户,在济南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经营面积为100平方米及以上)。
5、供应商在三年内没有违反《食品法》行为或因食品质量受有关部门处
2015年10月19日至 2015 年 10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A座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111室
获取询价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QS”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3日14:00分(北京时间)
报价时间:2015年10月23日14: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A座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11会议室
联系电话:0531-81917665 传真:0531-81917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