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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济南校区采购代理机构遴选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招标办     时间:2020-06-02     浏览次数: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政府采购流程再造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机制的通知》要求,我校拟对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非批量集中采购预算不足150万元的项目和《集中采购目录》外实行分散采购的项目(G类品目)进行招标选择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本次采购文件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SDYZ2020-0001

二、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济南校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非批量集中采购预算不足150万元的项目和《集中采购目录》外实行分散采购的项目(G类品目)进行招标选择代理机构。

三、招标代理要求及范围:

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组织项目前期技术论证;编制、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编制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协助合同签订、项目验收等事宜。

四、资格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代理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当拥有一定数量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等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

(三)近三年在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行为或不良记录,2019年省级政府采购中被诉率排名前五的代理机构谢绝前来报名;

(四)须于本公告发布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登记,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在济南市有服务机构或办公地点;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业界有良好的的口碑,同时具有专业的项目团队,能够至少委托一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业务各环节的专人负责我校委托的代理业务;

(六)必须具备自有的完善的招标场所;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他

(一)针对单个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学校开展各项采购项目时我校将与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并附我校要求的廉政承诺书;

(二)现场阐述: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人拟长期负责我单位的项目代表,现场阐述时间约为5分钟;

(三)我校有权对入围的待选单位相关条件进行实地考察。

六、 磋商文件工本费:0元。

七、 取得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6月2日8时30分至2020年6月9日16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济南校区财务审计处(济南市二环南路5460号行政办公楼一楼010105室);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公告期限: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9日

九、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6月17日9时00分至2020年6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济南校区行政办公楼二楼第二会议室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6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需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日期的,则按采购人另行通知的时间递交;

地点: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济南校区行政办公楼二楼第二会议室

十一、 联系电话:0531-86305223

联系人:王玉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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