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设临沂、济南两个校区,校本部设在临沂。学校现有教职工86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60余人,博士13人、硕士138人;有外籍客座教授11人,外籍教师3人。学校开设临床医学、护理、口腔医学、助产、医学检验、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27个专业和专业方向,面向山东全省招生,并与北京、天津、等15省市对等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378人。学校具有完善的教学设施设备,有附属医院、附属眼科医院各1所、非隶属附属医院3所;教学医院、实践教学医院68所,分布于山东全省和北京、深圳等各地。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报请山东省卫生厅、人事厅批准,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名,初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岗位
1、中级岗位1 个:妇产科学(产科方向)。
2、初级岗位14个:英语1名;病理学1名;药理学1名;康复医学1名;口腔医学1名;计算机1名;生理学1名;预防医学1名;教育学1名;护理学2名;生物化学1名;组织胚胎学1名;消化内科1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学工作。
2、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
4、身体健康,相貌端庄。
5、应聘妇产科学专业,须具有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产科学;康复医学专业,研究方向为老年病。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按照省人事厅规定,初级岗位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中级岗位(博士)招聘,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明到学校组织人事处直接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 4月23日9:00-28日16:00,学校由专人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初级岗位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按照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62号)规定执行。
2、面试: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学校将在省卫生厅指导下,组织专家对进入面试范围的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最后根据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学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并能够正常毕业。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具体审核办法按鲁人办法[2009]62号文件执行。
中级岗位(博士)招聘在卫生厅指导下,主要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
五、考核体检
学校将根据省人事厅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报省人事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事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并办理相关录聘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相关事宜根据人事厅有关规定办理。
学校组织人事处电话:0539-8225957, 8075509,8075510
附: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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