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划

作者: 时间:2009-04-07 点击数:

(2006年~2010年)

推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是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的一项基础工程,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国家提出的新世纪“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规定,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中长期目标是:师生员工普通话水平均达规定要求,自觉使用规范汉字,让普通话成为教师的职业语言、工作语言、校园语言。

为了保证这个目标的实现,形成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使之与精神文明建设、大学生素质教育和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特制定本规划,具体措施和要求如下:

一、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和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二、健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基础部、临床部、社科部和行政后勤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各班应设立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员(推普组长或宣传员),在校语委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各专业、各班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规范与监督工作。

三、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条件,新教师上岗条件,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在已实现将“讲普通话、用规范字”纳入评定教师教学质量指标的基础上,力争在五年内实现全体教师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中全部使用普通话,在职职工100%参加普通话培训,1954年1月1日后出生的教职工100%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教职工测试达标率达到100%。青年教师要进行普通话水平升级,中级职称以下的青年教师授课时必须用粉笔在黑板上进行板书,教案及讲稿必须书写;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老师教案必须书写,以继续提高规范汉字的书写及应用能力。

四、学生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中必须使用普通话。所有在校学生必须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并将普通话合格列入毕业条件。

五、开展多层次的普通话演讲、朗诵、书法及规范字知识竞赛,提高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水平;每年9月开展“推普宣传周”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六、对教师进行普通话和规范用字的培训,鼓励全校师生开展语言文字科学研究。

七、建立校规范用字检查审核制度,加强监督力度。校语委负责对学生各类海报及需展出的文字作品的报审,不定期对教师教案、板书等进行一次抽样检查,对学生的作业、答卷、通知等进行不定期检查,避免出现错别字、异体字、二简字和繁体字。对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在教学、工作和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八、对校内所有公示牌、上墙的制度、办法及所发文件、所写文字材料负责监督审查,对不规范用字现象要进行纠正、整改。

九、每年必须开展一次宣传规范使用汉字的活动,校报、学报必须刊登语言文字宣传稿件,广播台每年必须播出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节目,在校园网主页上设置语言文字工作网站,积极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有关文件,及时报道学校有关工作动态、先进事例。

十、学校设立语言文字检查信箱,邮箱地址为:YYWZJC@126.com。全体师生员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如发现用字不规范、语音缺陷、语音错误等现象,可随时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发至邮箱。对校内存在的问题,学校将及时纠正;社会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向有关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要求师生积极参与语言文字纠错活动,为学校和临沂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做出我们的贡献。

十一、在校内设置宣传标语牌及宣传橱窗,在行政楼、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生公寓等公共场所设“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提示牌,营造人人说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的氛围。

十二、加强与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系、沟通和协调,积极参加国家和省语委组织的各项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十三、随着招生数量的不断增加,测试员队伍需不断扩大,以保证对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按时顺利进行。本段时间内,计划培养两名国家级、五名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是加强学校管理,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提高师生员工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只有全体师生行动起来,才能切实做好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的宣传教育工作,当好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表率,为我国新世纪语言文字工作目标作出贡献。

山东医专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0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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