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争创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动员会

作者: 时间:2009-04-28 点击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根据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鲁语办字【2009】14号)要求,我校决定开展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

4月26日,学校召开争创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动员会。会议由副校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赵惟呈同志主持。王兴武校长在大会上作重要讲话,宣布学校组建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积极开展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争创活动。王校长首先强调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对教育教学以及学校整体工作的重要意义。他指出,语言文字工作是教育部门的基础性工作,普通话是学校的教学语言、工作语言和校园语言。写规范字、讲普通话是精神文明的重要体现,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王校长对于争创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提出了下列要求:第一,要理解文件精神,熟悉评估体系,高质量地做好各项迎评工作。第二,创建活动要与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实际情况相结合,切实推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第三,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第四,认真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各部门要互相支持,积极工作,确保争创活动顺利进行。赵惟呈副校长肯定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所取得成绩,鼓励大家一定要进一步做好各项评估的准备工作,我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只许成功,不许失败。他指出,学校领导一贯重视和支持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这次争创活动将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营造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环境和氛围,促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更上一个台阶。这对于提高广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教务处长、学校语委办主任邸宝成同志就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指导标准进行了解读,并布置了工作。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Copyright © 2022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聚才六路. 电话:0539-8225584. 邮编:276000.    鲁ICP备12018674号-3